2007年4月9日星期一

梅艷芳



梅艷芳自小就是我的偶像,也是我唯一的偶像。


喜歡她的原因是因為她的百變形象吸引我,歌唱得好,舞又跳得勁,又有台型,又有風範,真的無得頂。

現在若有人問我為何喜歡她,我只會說,喜歡就是喜歡,鍾意就是鍾意,沒得解釋。

她要走了,要到別的地方,那刻令每一個愛惜她的人都傷透極了。她走前,那份堅毅不屈,那堅強信心,確教人凡事不要容易放棄。

不知不覺間,她離開我們都三年多了,一個不短的日子。這段日子裡面,有時想起她都會感到傷心,因為她已經不在了。雖然是這樣,但我仍擁有跟她的回憶。有人曾說,一個人甚麼時候才算真的死去?是在被遺忘的時候。無錯,她不曾被我遺忘,我依然念掛著她,她依然在我的心裡面,不曾離開過。

梅艷芳,我永遠的偶像,我深信有生之年,我不會把妳忘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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